澳门的区旗是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
,是绘有五星、莲花、大桥、海水图案的绿色旗帜。
澳门基本法规定,“澳门特别行政区除悬挂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
和国徽外,还可悬挂和使用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和区徽。”
澳门特区
区旗、区徽上有五星、莲花、大桥、海水图案,以绿为底色。区徽中间是五星、莲花、大桥、海水,周围以中文书写“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”,下为澳门的葡文名“MACAU”。
澳门区旗寓意深远
澳门状如莲花,澳门半岛、(乙加水)仔岛和路环岛构成了南海中这朵美丽莲花的三只花瓣。澳门古称“莲岛”,莲花也成了澳门的象征。正因此,澳门特区的区旗、区徽都采用了莲花图案:在祖国母亲五颗红星的照耀下,一朵莲花含苞欲放,寓意澳门将来兴旺发达。
绿为底色,象征和平与安宁;五颗呈弧型排列的五角星 ,象征中国政府
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;莲花、大桥和海水,是澳门自然地理和景观的代表,也寄托了澳门回归祖国后一定能保持稳定发展的美好愿望。
澳门特区区旗叫什么名称 扩展
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(葡语:Bandeira regional Da Regiã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、英语:Regional Flag of the Macau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)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区旗,是绘有五星、莲花、大桥、海水图案的绿色旗帜。
1991年2月1日,澳门特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发布通知,征集区旗区徽的设计图案。1992年9月28日,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、区徽评选委员会在甘肃省兰州市举行最后一次评选会议。1993年1月,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,区旗、区徽设计方案获得通过,并写入基本法。[1]
澳门区旗寓意“五星照耀下的莲花”:同蒂的三瓣白莲应和了当地古称“莲岛”,代表澳凼大桥和海水的白色波纹展现临海的地区属性,上方金黄色的五星象征中国主权;深沉的绿色作底是对澳门安宁祥和的祝愿。